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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低着头,捏着衣角。 如果不是我,戈毅还是他的合伙人。 或许他就是在心里想,我有什么本领,能把戈毅迷的五迷三道,宁愿和他掰。 以前我也想过,曾经有一段时间还挺自豪,但后来我想明白了,那就是其实我什么本事都没有。 戈毅是一个外表冷酷,感情内敛的一个人,不是因为我他才破例,是他就是这样的人,这就是他爱人的方式,我不是独特的,是戈毅的爱人是独特的。 但这就是他的魅力。 他是我见过的,唯一一个,心思细腻和性格强势为一体的男人。 “在想什么。”他牵过我的手,微微偏着身子低头问我,凌厉的眉峰和漆黑的瞳孔很容易让人沦陷,每次看到这样的他都会腿软,因为他的目光像含着情,声音低沉温柔。 我摇摇头,低头看他的大手。 很想变成一只猫,蹭蹭他的掌心,每天窝在他的西装裤边,等着他把我抱起来,揉顺我的毛,喂我小鱼干。 我摸着他凸起的指关节,他顺势将手放在我的腿上捏了捏。 这是他的习惯。 只要出来喝酒,他都是一只手拿酒杯,或者夹烟,另一只手都搭在我的腿上或者捏我的手。我有时候玩手机,感觉他碍事,他就把胳膊搭在我身后的椅子上,懒懒地靠着倚靠,没一会儿又捏兔子似的捏我的后脖颈。 但他喝完酒以后浑身都很热,像个热炉散发热量,掌心更是,我感觉都